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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命运大转折前夕 30多位业内人士终于说明白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来源:慧保天下

  编者按:

  从10月16日至今,短短一个半月时间,蚂蚁金服携手信美相互共同推出的“相互保”已经狂揽超过2000万用户。前所未见的产品形态、疯狂的扩张速度,一时引得整个保险行业侧目,“相互保”当之无愧成为2018年保险业的最大爆款。

  不过有关产品的争议也开始充斥行业,挺之者有之,谤之者有之。很快,“京东互保”出现了,不过很快即下架,随即更大的消息传来,监管或将对“相互保”采取一定措施,而时间就在明天。

  在“相互保”大转折来临之前的11月23日,“慧保天下”邀请30多位行业资深人士举办闭门会,围绕“相互保”展开激烈讨论。来自传统公司、新型险企、再保险公司、互联网巨头、互助平台的业界人士以及专家学者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以不同的角度出发诠释相互保,试图多层次展现其全貌。为启发思路,“慧保天下”特隐去参会嘉宾姓名,将当日闭门会讨论内容予以呈现,以飨读者。

  值得注意的是,“相互保”“京东互保”究竟是不是保险产品?即便是这样最基础的问题人们都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相互保险产品、普通团体重疾险、网络互助等说法各有拥趸;由此衍生的问题更让人头疼:如果不是相互保险产品,传统保险公司是不是也可以做?唯独“相互保”将给行业带来多大冲击方面略有共识,普遍认为“冲击很大”。当然,更大共识还在于,国内在相互保险的立法方面依然存在不足……

  如今,大转折将至,可以想见,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当事各方都会努力将对于消费者的影响降至最低。但无论“相互保”的命运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因市场需求而生的相互保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传统保险行业的种种不足:价格高、不透明、效率低、体验差……也同时让传统业界看到了科技巨头的巨大能量。

  明天或许是“相互保”这款产品的阶段性结局,但绝不会是保险产品创新的终局,实际上,“相互保”给保险业带来的启示才刚刚开始。保险业的进化进程不会就此终止,这些转折最终都会助推整个行业向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产品和服务的方向上大步前进。

  PART 1 寻根究底:“相互保”到底是什么?

  相互保到底是什么?相互保险?团体重疾?网络互助?

  参会嘉宾L1

  从功能来说,保险是做可保风险的风险管理,网络互助也是可保风险的风险管理。为什么人们会认为网络互助、相互保等不属于保险?因为现行《保险法》并没有给予其明确定位,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互助、相互保险不是保险。

  其实从全球保险发展历史来看,相互制保险要先于现在的商业保险,中国也不是从2015年才开始出现相互制保险机构,实际上世纪80年代就出现过,而且相互制保险机构类似船东互保、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都是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的相互制保险机构。所以,实际上真正的传统保险应该是相互保险而非商业保险。

  相互保险机构不仅在业务拓展方式上不同,成本也不一样,通过新科技的形式,其成本大大降低,需求马上爆发式增长,所以,由于和新型业态相互结合,目前相互保险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这种情况下,由于法规上有些定位不清晰,容易给市场造成“相互保险不合法”的疑问,发展相互制保险需要大家推进,现在很多尝试有利于保险功能的发挥,也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需求。

  参会嘉宾G 

  从法律角度分析,从功能来看,网络互助和保险区别不大,都具有风险保障功能;但从经营的角度来看,传统商业保险在收到保费后会进行长期投资,获取收益,具有更明显的金融属性,而网络互助不是靠钱生钱。从这个角度来看,经营网络互助不等同于经营保险。

  参会嘉宾W

  “相互保”就是一款团体重疾医疗保险,绝对不是相互保险,这看它的备案就知道了。它缺乏相互保险几个核心的要素:相互保险一定是构建在风险类似的人群形成的风险池子中。如果没有风险池子,就算有2000万会员,2亿会员仍然不是真正的相互保险。“相互保”设计的初衷一定是流量,这也是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在思考的事情。

  参会嘉宾X1

  “相互保”是由保险公司背书的网络互助,因为真正的保险是需要刚性兑付的。为什么保险有强制交费的功能?因为这可以有效减少非主动退保,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此外,保险公司刚性给付,须承担死差、利差、费差,但”相互保”只承担费差。

  参会嘉宾J 

  “相互保”是由相互保险社经营的相互保险,更具体说是“相互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这是它的组织方式。至于是不是打法律擦边球?比如保险到底是不是预收费制,信美人寿这样一家没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有没有资格销售重疾险……其中确实存在一些监管真空,但好像也没有明确违背法律法规之处。

  参会嘉宾L2

  “相互保”定价和运营模式和传统保险公司定价以及运营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保险公司用确定性的金额转移不确定性的风险,保费是事先算出来的;“相互保”的保费是不确定的,只能给测算数据。将来如果发生巨灾等极端情况,由于“相互保”和传统保险相比没有再保机制,有可能出现分摊金额比较高等情况。

  参会嘉宾K 

  网络互助与保险产品的区别其实就两个字“监管”,保险公司有人管,但互助平台没有。

  而“相互保”就是一种保险。《保险法》约定,只要双方意愿表达一致,保险合同即成立,和交不交保险费没有关系,和是不是先付费没有关系。所以相互保本质上就是保险产品,保险合同包括格式化的条款,即相互保险组织向监管备案的产品,也包括公约,当签订这个公约的时候它已经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所以“相互保”是相互保险,不是网络互助。

  参会嘉宾R 

  真正相互保险组织就是会员拥有、会员自治、会员共享的保险组织,不光是要了解会员的需求,以会员的需求做产品规划和定价,另外,还要由会员承担保险基金的运营结果,无论盈余亏损。

  由于要对结果负责,会员加入相互保险公司,就会管控自己的行为。股份制公司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对赌契约的对立关系,而相互保险公司不是。

  参会嘉宾X2

  国内的相互保险机构除了阳光农业相互相对接近海外相互保险公司模式,2015年成立的三家相互保险社与海外相互保险公司在产品上还是存在很大差别的。海外的相互保险公司,实行先收费制,没有或很少后收费制,多余的钱年底会分红,或抵扣来年保费,且对偿付能力有明确要求。

  国内的网络互助则与澳洲的健康互助基金(health mutual fund)类似,早期没有偿付能力,不受保险监管,且实行后付费制,一般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成员共同出资。

  我们现在的《保险法》严格讲应该叫《商业保险法》,其中没有有关相互保险的规定,也没有有关社保的规定,所以社保是不受《保险法》监管的。

  相互保有无刚性兑付?

  参会嘉宾X2

  国内目前比较接近国外模式的相互保险机构有两个:阳光农业相互与船东互保,都是先收费制,本身也受偿付能力监管,都具备刚性兑付。各个平台偿付能力的问题是需要解决的。

  目前监管没有要求各个平台刚性兑付,意味着从监管的角度暂时没想把各个网络互助平台纳入传统保险范围。监管这是保护了自己,也是保护了大家,因为如果真的要满足刚性给付的话,平台就要设立首席风险官等等,成本大幅提升。这是个好事也是个坏事。

  参会嘉宾B

  大家反复谈到保险产品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具备刚性给付,那么刚性给付或者说偿付能力是从哪里来的?比如出资人最初出资1亿元可以做10亿元保费或7亿元保费——不同产品杠杆率不同——那么最后这家公司能不能持续是在于最初出资的1亿元吗?不是!当保费规模达到1000亿元、1万亿元时,资本金占比已经非常小。最后还是要看客户出的钱和公司的运营方式、运营能力能否保证公司的偿债能力。所以最后无论是相互保险社还是股份制保险公司都是要追求刚性给付的。

  理论上没有绝对的刚性给付,因为保险公司也可以破产,监管只不过是用偿付能力机制,最大限度来保证一家保险公司刚性给付的结果。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样,相互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来自于投保人自己,而目前国内的相互保险社,法律上其注册资本金是几家特定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借给保险社的,而非来自投保人本身,所以互助和国外相互保险的刚性给付是用时间和运营能力来证明的,这是核心差别。 

  你如何给相互保打分?

  参会嘉宾X1

  作为消费者投保“相互保”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价格低。不得不说传统险企主流产品目前对客户来说非直接赔付成本太高,很多传统产品,其有效业务价值率往往都达到35%左右。客户交1000元,保险公司拿走350元的作为自己的价值。行业回归保障,转向价值经营,这对保险公司更有利了,而实际上,保险公司利益过大就会直接损害客户的利益。

  二是透明,不管客户最终每年交费多少,客户知道保险公司只赚10%,无论这10%究竟是高还是低,对于客户而言,至少是透明的。相反,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极其不透明。

  参会嘉宾B

  给相互保打80分。

  第一,是不是预收费和是不是保险没有关系,国外也有预收费的保险产品。是否先收费取决于征缴工具的效能和征缴工具的形式,这并非是否保险的区别。

  第二,缴足制有三确定的特点:确定保费、确定保障级、确定保额,客户与保险公司对赌,签订的协议属于甲乙双方风险对赌协议。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的客户与公司之间签订的是风险交换协议,一个人和其他所有人之间进行风险分摊交换。所以先摊后摊,先收后收只不过是技术上的问题。

  “相互保”还有几个特征,是一般的保险公司、网络互助想做却做不到的。比如,保险公司背书、流量,再比如,相互保可以主动选择客户,只要芝麻分650分以上者,而其他网络互助还没有办法主动选择客户。另外,其他保险公司或网络互助平台不具备无密支付自动扣缴功能。

  说相互保是及格的产品,第一在于其和原生互助平台的比较而言,第二其自身的可持续性而言。一方面其建立了比较审慎的退出机制,退出成本和转移成本较高;另外,其主动选择都是芝麻分650分以上的客户,有较高的信用水平,扣不到费的概率非常低。

  第一次分摊并进行扣费的时候损失和运营成本会很高。一般的互助平台客户流入的时间是长期动态分布的,因此有时间延滞效应,价格曲线缓慢上升,相互保则在20天时间内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初始用户聚集,90天之后开始发生理赔,3个月之内就可以逼近真实的分摊成本(按月),这时候就直接挑战客户真实成本接受度而不需要缓释的过程,这样的情况下,蚂蚁金服可以用更短的时间验证该产品到底行还是不行。

  前面的基础比较好,后面能够存续,这就是一款可以打80分的产品。

  参会嘉宾X2

  “相互保”模式最大的问题是风险分类的问题。不同人群罹患重疾的概率相差巨大,如果不分类,或分类不足,且会员彼此不认识,没有共识,就会造成不公平,最终导致低风险人群退出,以至于分摊成本越来越高。

  京东互保在客户分类上做得稍微好一些,比较像美国的追溯型产品。在美国这类产品一般会要求最低保费,到年底可以追溯保费,不过会有最高额度的限制。

  PART 2 传统险企与互联网巨头的市场博弈

  相互保的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参会嘉宾W

  在老板眼中利润分成三部分:股东的,渠道的,客户的。现在保险行业给到客户的价值偏少,导致价格畸高。例如意外险,价格高,利润厚,俨然已经成为财产险公司的“小金库”。

  参会嘉宾L2

  传统保险为什么会长成现在这个模样?因为过去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不确定,所以类似“相互保”这种后付费方式在过去是不能成立的。但现在,“相互保”已经具备这些基础条件。

  蚂蚁之所以可以后付费,也是基于其大量底层技术,比如后付费模式,因为支付宝普及且绑定银行帐户,可以做到直接扣款,所以才有可能做到后付费。此外,芝麻信用多年积累的信用数据也有力保证了后付费模式,保证用户在发生风险时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相互保”动了传统保险公司的奶酪?

  参会嘉宾X3

  “相互保”对保险行业的影响非常大,最直接受影响的或是再保险,因为现在这些互联网平台掌握的数据规模以及维度可能已经超过了再保险公司。他们控制了大量有关疾病发生率的底层数据,可以实现精准定价,这样一来,传统保险公司就会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

  现在一份长期险往往包含太多的费用,如果老百姓能够以更便宜的价格获得同样的保障,他还会通过代理人渠道投保么?这可能是四五年以后传统保险行业会遇到的一个严峻问题,也是“相互保”的可怕之处。

  当然,“相互保”对于整个保险业而言,也有其利好的一面:保险行业成本会大大降低;推动加速保险消费者教育。

  参会嘉宾Z

  说到数据,其实现在蚂蚁金服或腾讯获得更多的数据是社会生活数据,那些有价值,但并不具有特别核心的价值,经营商业健康险依然可能亏得很惨。因为对于健康险而言,最核心的数据还是后端数据,包括对接医疗网络获得的数据,而且不同维度的数据价值差别巨大。

  相对于“相互保”这一产品本身对于保险业的冲击,我认为,蚂蚁金服、腾讯等对于保险业最大的冲击还来自于其与医疗网络的互联互通。现在蚂蚁金服和腾讯已经开始了广泛的医疗网络布局,只是保险公司还没有特别注意到而已。

  传统保险公司能做相互保么?

  参会嘉宾K

  “相互保”这类产品是相互组织可以做,非相互组织不可以做的一种产品。

  有人认为这类似于追溯制保单,我认为不是,因为本质上追溯制保单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承担三差损益的保险产品。

  而经营相互保这种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不是保险风险,而是风险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追缴保费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资金的流向也决定了它的本质。在互助平台上,得到帮助的人不会认为钱是互助平台支付的。但相互保的赔付一定是信美人寿支付的,且信美人寿收取的保费与支付的赔款并没有关系。极端情况下,所收保费不足以支付赔款,保险公司也必须进行支付,这就是刚性兑付。

  为什么相互组织可以做,因为相互组织本质上是会员以保单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结果,无论盈利还是亏损。保险公司则不同,股东才是损益的承担者。

  参会嘉宾L2

  这种新的产品形态,目前已经和传统保险行业已经完全不再一个维度上。

  流量方面,一个月即达到2000万客户,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惠及如此多的客户,这是其他保险公司做不到的。

  数据方面,“相互保”已经积累起2000万客户,未来将形成庞大的数据库,乃至更新中国理赔表,这也是传统保险公司做不到的。

  技术方面,蚂蚁金服之所以能够推出“相互保”,也是基于过去大量底层技术积累,比如后付费模式,因为支付宝的普及以及绑定银行帐户,所以才能做到直接扣款,做到后付费,其他平台谁能做到这一点?

  用户体验方面,由于积累的大量信息数据,通过蚂蚁金服投保可以做到一键加入不犹豫,而在传统保险公司投保的话,决策过程非常长,需要用户提供身份证信息、银行帐号,填写大量告知等等,在这复杂的流程中,很多用户就流失了。

  风险管控方面,在启动“相互保”之前,蚂蚁金服曾推出过保费互助计划,由此积累了大量的理赔案例和风控经验;而芝麻信用,通过多年积累,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反应用户信用水平,可有效降低逆选择风险,保证用户在发生风险时愿意分摊相应费用,其他平台谁能做到这一点?

  基于以上5点,有条件运营“相互保”的平台似乎也只有蚂蚁金服了。

  参会嘉宾H

  美国险企的相互化和去相互化实际不是因为股东的贪婪,而是服务客户的效率导致的——一开始相互化是因为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信用成本已经超出了竞争的成本;去相互化则是因为相互保险公司内部运转不良,导致效率低下。现在有的相互保险公司仍然活得很好,一定是因为其效率更高。去或不去都是完全市场化的。

  其实,不是只有相互保险公司通过相互的方式来做低价产品,市场上已经存在与相互保价格区间差异不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产品,例如百万医疗产品,例如团体险。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不管什么组织,只要提供了监管所需要的服务,就要遵守同样的规则,可能在资本金要求上,组织形式上,合同条款上存在细微差异,其他大部分都是一样的。

  从客户角度看这个问题,客户角度投保“相互保”,但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签的是什么合同,但他会理解为这就是保险。客户认为它是保险,从社会角度而言,是不是要把它作为保险来治理?

  参会嘉宾X3

  ”相互保”推出后,给传统保险公司造成较大压力。传统保险公司能不能做“相互保”这类产品?

  有人认为,“相互保”只有相互保险组织可以做,理由是会员承担经营结果,而股份制公司需要由股东来承担经营结果,所以从体制上不可以。但如果股份制公司股东愿意承担相应的经营结果呢?是不是也可以做类似产品?

  先付费还是后付费不应该是定义保险的前提。精算师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产品在实际经营中在达到盈亏平衡的同时,让公司适当盈利,而相互保将收费后置,在这基础上加收一定的管理费,以维持该产品正常运转。

  如果得出这个结论,“相互保”这类产品,相互制保险组织可以做,非相互制保险组织也可以做。那么如果所有公司都做类似产品,都没有偿付能力要求了(相互保产品不需满足偿付能力要求),还有监管的必要吗?

  参会嘉宾B

  如果监管放开相互保类产品,是不是只有相互保险公司才能做“相互保”这类产品?我认为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可以做,主要有三点原因:

  第一,如果股份制保险让会员承担经营结果,那就与现在的相互保是一样的机制。国外有一种保险模式叫交互保险,就是由股份制保险公司来运营一个会员自担风险、会员自治的虚拟保险计划,这样股份制公司就可以做“相互保”了。

  第二,保险公司承担刚性给付和追溯的责任,相互保险公司也承担,两类公司实际都是由出资人承担刚性给付,而出资人都可以是会员,也可以是股东,所以无论股份制公司、还是相互保险公司都可以运行这样的计划。

  第三,至于互助与保险结合,实现刚性给付,追缴或者对溢出风险进行“类再保”的操作,这个是也相互保险公司的专利。

  相互保给险企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参会嘉宾W

  传统保险业或许可以参照“相互保”,把重疾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等做成风险类似的产品。其实,定期寿险完全可以参照“相互保”类似的模式,把费用降下来。不过,首先要解决的是欺诈问题,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相对容易控制,而重疾险不太容易控制。

  参会嘉宾X2

  我个人认为,“相互保”的出现是个好事,而且它和传统保险行业不见得没有交集。比如,追溯式保单和“相互保”的模式就非常像,所谓追溯式保单,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先预付一笔保费,200元或者更低,等到年底再根据整个群体出险的情况补交剩余保费。这个模式和众筹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而且传统保险公司来做这样的产品,其优势在于:第一,风险分组可以做得比众筹好。因为传统保险产品本来就是分组的,它有很多精算资源和经验;第二,传统保险公司是刚性给付,有监管批复的资质,也满足相应的偿付能力要求,消费者可以信任保险公司,出险了没有必要在网上公示、评审,信任摩擦成本比较低。

  同时,只要监管部门认可传统保险公司来做这样的事,从技术上来说,它是可以实现的。从精算角度看,保险合同就是重大风险测试,后付费制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它还有优点,一是精算不用提前预测了,更方便;二是保险公司不用怕提前收保费收少了,出现亏损,因此产品定价不会定得过高。

  为什么美国的财产险大部分是后付费制,采用追溯式保单,因为大家尝到了甜头:保险公司没有必要让客户预付,最后如果亏损了还得保险公司承担。当然,最高、最低保费需要有个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大部分的出险概率参与者自己承担,超出的部分,保险公司刚性给付。

  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保险产品定价方式的改变。保险产品可以选择先付费或后付费,先付费可以付1元,甚至是0元,只要精算价格合理就都可以做。其实,八九年前,国内就有险企报批追溯式保单,但最终监管没有批复,主要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此外,它还可以实现去中介化,不用通过渠道销售了。“相互保”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便宜,为什么便宜?因为目前整个保险业,中介这部分的成本太高,而“相互保”把这部分成本打掉了,渠道费用下降了。

  参会嘉宾L2

  从运营和理赔这个角度来看,目前传统保险业的问题在于,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缺乏互动,用户买了保险产品之后,只有在理赔的时候才关注到它。

  而“相互保”对传统保险业的冲击在于,它能够不停地刺激用户。根据运行规则,相互保每个月能够4次触达客户。

  同时,消费者可以看到其他用户什么原因赔,什么原因不赔,由此感受到风险的存在。传统保险业是通过代理人去向客户营销时,不断地向客户灌输谁发生了什么风险,发生概率是多少等等。但“相互保”天然具备这种属性,有利于向用户做二次营销。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支付宝上还有一款产品叫“好医保”,从数据上看,自“相互保”上线后,“好医保”的销售量直线上升,主要就是因为大家有了风险意识。

  参会嘉宾X1

  “相互保”给传统保险公司带来的启示有以下三点:

  1、商业模式的创新。如果相互保被监管认可的话,我认为它是保险公司商业模式的一个重大突破。这是非常高明的商业模式,基本不用承担保险的,它基本不用兜底,因为少于30万人就自动解散了。当然一种极端情况下需要兜底,就是它没有解散,但所有人都赖帐。不过,蚂蚁信用评分实际把这个风险已经大部分规避掉了,因此它实际上没有承担承保风险。它也不用承担利差风险,因为它不需要做投资。仅仅承担了管理费,即所谓的费差风险。

  就比如投连险,欧洲很多公司做投连险,它其实也是非常高明的经营模式,保险公司不用承担风险,只收消费者5%的管理费。当然,像香港105条款,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5%的风险保证,但这个风险是可控的。只是国内的市场把投连险这种模式做坏了。

  2、产品的创新。那么多传统保险产品都不好卖,需要那么多业务员硬推,还没有卖出去。其实从“相互保”的产品设计上可以借鉴很多,比如组件化,收费后滞,收费透明,服务延伸,这是都属于产品的创新。

  3、渠道的创新。也就是所谓数据公司或互联网公司怎么样打破保险业原来的渠道模式。从渠道的层面来看,“相互保”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是把渠道费用还给消费者,只收10%的管理费。

  1992年友邦引入了个险,当时大家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保险,所以,需要很多人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推,保险公司因此要付给营销员高佣金,让他去发展下线。但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被推销的那批人理念上已经接受保险了,不需要再去向他讲解保险了。同时,互联网时代长大的年轻人,从小就接受互联网和保险的意识。

  以前需要渠道向消费者去推销,但现在,大部分消费者已经不需要被教育,他们知道自己的需求,保险公司只需要提供产品给我挑一挑,因此理论上消费者不需要支付那么高的渠道费。而做传统保险公司一定要思考怎么样做渠道转型,怎么样互联网化,怎么样扁平化,更多地让利给保险客户。

  参会嘉宾X4

  “相互保”这个产品解决了长期以来国内广大消费者想买保险但又不买保险的问题。我们做过调研, 80%的人都有保险需求,同时,在低收入人群中,受访者愿意平均一年在保险上投入1000元。但为什么最终这部分人没有去购买保险?因为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保险是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在整个财务规划里,他的要求就不会那么高,那么迫切。

  而“相互保”可以0元加入,没有门槛。很多已经加入的用户其实并没有搞清楚“相互保”到底是什么,很多人认为这是免费的东西,它提供30万的保障,甚至有些人认为这30万是理财金之类的东西。消费者会想我进来了,将来怎么样,将来再说。

  这是保险业需要反思的地方,过去整个保险业运营是不透明的,消费者不知道保险公司把自己的钱收过去之后做了什么,不知道交的保费用在哪里,到自己真正出险的时候能不能赔偿,保险公司的产品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个黑盒子,他看不明白,所以他不想去购买保险。但“相互保”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消费者在前期不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障,不至于真的发生不幸的时候没有钱来应对。

  PART 3 巨变前夕再看相互保发展前景:行业的正本清源?消费者的损失?

  参会嘉宾B

  我认为“相互保”的发展空间可以类比当年的余额宝。余额宝上线初期有250万参与者,而相互保一上来就有2000万。到目前,余额宝已经有1.93万亿的体量,超过了中国银行的个人存款余额。

  和“相互保”一样,余额宝也不是我国创造出来的。美国1972年出现第一只货币基金,1978年其规模占市场个人存款的1%,到现在大概有20万亿人民币的规模,占美国人民存款余额的65%。而我国的货币基金,从余额宝开始到现在仅发展了5年,就有5万亿人民币的规模,虽然只占个人存款余额的8%,但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货币基金市场。这就是我国市场能够带来的需求和体量,尽管余额宝对市场冲击很大,但它能够存在先来是反映了内在的客观需求。

  目前,中国市场上保险的渗透率还很低,保险资产的配比还很低,由此可以想象未来它的增长空间还很大。

  参会嘉宾P

  关于如果关停下架“相互保”,我认为对保险行业的影响肯定有,但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曾经中国整个保险行业都一度暂停,现在也重新发展了起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关停以后怎么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有一个人我们不能忘记,就是陈云同志,提到新的业态,我想起陈云同志的三句话:

  1、提笼溜鸟的理论,鸟捏在手里会死掉,放在笼里就不会飞掉——这是网络互助的特点。

  2、关于互助保险立法的问题,陈云同志说,我国没有新闻法,新闻不能立法,新闻如果立法将会有更多的人钻空子。有些行业和领域没有立法,它的监管反而更加严格,因为互助的社会属性成分远远大于商业保险。

  3、金融贸易都要服务财政。如果能很好地服务财政,不管由上而下或是由上而下的业态都是可以存续的。

  此外,如果从财务角度来看“相互保”的合规性问题,也许可以类比银行现有的模式。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是存贷业务,一是负债端,二是资产端,但与此同时,当前的银行还有一块重要的业务——表外业务,即代理、租赁、密码箱、典当等等。保险业同样包括负债端和资产端,那“相互保”这样的业务能不能算作其表外业务呢?

  参会嘉宾L1

  保险公司管理社保其实就是一种表外业务,只收管理费,却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不过银行资产负债表和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不一样的。

  参会嘉宾K

  如果“相互保”被关停,我认为它的影响在于使中国老百姓丧失了一个很好的提高个人保险保障的机会。此前有调研显示,我国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疾产品,平均每张保单的理赔金额大约是7万-8万元。而“相互保”为2000万人提供了30万的重疾保障,这就是其价值所在。

  也许“相互保”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互联网时代,事情的变化和更新迭代是很快的,可能这些问题很快就能解决。比如,现在它的风险分类还不够细致,但可能很快就能分得更细一点;现在它的保额是固定的30万,但可能很快就可以用户自己来定保额,想要50万的保额,交相应的保费就可以了,通过精算是可以给出很精确的保费的。

  参会嘉宾B

  关于“相互保”能不能够被监管认可,我认为,应该从几个角度来评判,一是这件事情是不是有利于客户;二是它是不是有利于行业,虽然它挑战了行业格局、规则和运行习惯,但那些东西从来都是可以变化的,关键要看它是否利于行业向前发展;三是它是不是有利于整体效能的提升;四是看它是不是有利于保障产品的正确理念教育和保障面的扩大,从历史进步性的角度来评价它。

  我们只是想说,如果有一天,这还是从比较专业的角度做事情的人,在关键的时间点上一些思考和建议也能被监管认真听到,这是我们扮演好孩子角色唯一的出发点,要不然我们还是“偷儿”比较取巧。

  参会嘉宾J

  这个问题也许可以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那就是当互联网巨头进入金融行业时,监管部门的态度是怎样演变的。比如,对第三方支付的问题,最开始监管部门是什么态度,后来有足够大用户量之后,监管部门的态度和行为有了改变。以此类推,或许我们应当考虑,当互联网巨头或者数据巨头们进入到保险这个领域时,监管部门会有什么样的态度?

  互联网或数据巨头进入保险行业,它的核心优势并不在于产品,而在于它的数据驱动能力、社交引流能力,最后导致保险产品的购买行为发生改变,在销售端的这个巨变对于传统保险思维来说是颠覆性的。

  传统保险公司存在几大成本,营销成本是其一,而支付宝利用这个机会可以把保险产品的营销成本大大降低。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是否愿意让互联网巨头在实质上对金融做个一很大转变?这个转变是否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这是可能是需要跳出保险行业去看这个问题。

  此外,如果放到国际视野来看这个问题,目前我国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是必然的趋势,而海外的保险公司也有数据驱动的,如果我们国内自己不做,未来可能外资会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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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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